致曙光先生:以下為此次專訪大致題綱,供參考
1. 您從一個中國大陸網絡「翻牆憤青」、制度的批判者,不光思想翻牆,最終到連肉身都成功翻牆,成為中華民國公民,民主自由世界一員,談談這個過程如何?心路歷程?
自從2007年元旦寫下《
我反對共產黨,反對一黨專政》後,我就正式成為制度的批判者了。但在1998年,我17歲的那年,因為念技術學校的緣故,那一整年我都在學校的要求下在晚上7點準時收看《新聞聯播》,並不能意識到那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的宣傳工具而不是新聞電視台,並不知道共產黨曾經是一個呼籲民主的在野黨,並不知道中國公民的言論自由是沒有得到政府保障,直到我開始上網,見到無數的網絡文章被刪、網站被關。我的個人網站在2007年開始被被中國網絡防火牆GFW屏蔽。2007年到2010之間,在個人網站被封鎖的情況下,我在中國做了很多重大新聞現場的一手報道,也做了很多社會運動聲援工作,對社會現狀的認識越來越清晰了。我理解「煽動顛覆國家罪」的威嚇之力,所以我都是以個人的力量、個人的名義去做我覺得值得做的事情,沒有結黨結社,所以能在胡錦濤的「不折騰」原則下苟活。若是我在2013年還沒有離開中國,在習近平的對網絡要「敢抓敢管,敢於亮劍」跟警惕「互聯網亡黨亡國」的政策下,我早就被勞教,或是被上電視認罪去了。幸運的是,在2010年的時候,我認識了我現在的太太,她願意嫁給我。我貪圖台灣的無牆的便利,加上我並沒有在中國建功立業的野心,所以我決定來台灣生活。我太太也因為在結婚過程中見識到了政府部門的胡作非為,2011年1月去民政局辦理結婚證被要求繳額外的不存在服務內容的400塊錢,大陸護照和港澳通行證被公安局悄悄註銷,這兩件事都讓我們對不民主的國家表示失望。移居台灣先是申請跟台灣的移民署依親居留許可,依親居留滿兩年後申請長期居留許可,長期居留滿四年後申請遷移戶籍,加上中間因為各種偶然原因浪費的時間,我終於在2018年5月31日拿到了花蓮縣瑞穗鄉的「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」,這才算肉身翻牆成功,讓我在2018年11月的2018年中華民國直轄市長及縣市長選舉中有了投票權,這是我人生第一次享有投票資格。略微遺憾的是,我因為入籍台灣的時間不夠6個月,所以不能參加公民投票對公投案用選票表達意見。僅差七天就可以參加公投了。在這個肉身翻牆過程中,加深了我對民主社會的認識,台灣沒有網絡牆,有言論自由,政府部門胡作非為會有約束,這讓台灣民眾節省了很多時間,至少不用像我一樣被民政局拖延兩天才給結婚證,不用被公安局偷偷註銷護照,不用等上半年重新申請護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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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曙光(Zola)人肉翻牆,移居台灣花蓮。(制图:苹果日报) |